【校招VIP】Java关键字之abstract(抽象类的概念和使用)

08月04日 收藏 0 评论 0 java开发

【校招VIP】Java关键字之abstract(抽象类的概念和使用)

转载声明:文章来源https://blog.csdn.net/eff666/article/details/52324985

1、概述
(1)只给出方法定义而不具体实现的方法被称为抽象方法,抽象方法是没有方法体的,在代码的表达上就是没有“{}”。使用 abstract 修饰符来表示抽象方法和抽象类。
(2)abstract修饰符表示所修饰的类没有完全实现,还不能实例化。如果在类的方法声明中使用abstract修饰符,表明该方法是一个抽象方法,它需要在子类实现。如果一个类包含抽象方法,则这个类也是抽象类,必须使用abstract修饰符,并且不能实例化。
(3)注意,抽象类除了包含抽象方法外,还可以包含具体的变量和具体的方法。类即使不包含抽象方法,也可以被声明为抽象类,防止被实例化。

2、抽象类特点
(1)抽象类不能实例化,即不能对其用new运算符;
(2) 类中如果有一个或多个abstract方法,则该类必须声明为abstract;
(3)抽象类中的方法不一定都是abstract方法,它还可以包含一个或者多个具体的方法;
(4)即使一个类中不含抽象方法,它也可以声明为抽象类;
(5)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要被使用,必须由子类复写起所有的抽象方法后,建立子类对象调用。
(6)如果子类只覆盖了部分抽象方法,那么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。

3、什么情况下,使用抽象类
(1)类中包含一个明确声明的抽象方法;
(2)类的任何一个父类包含一个没有实现的抽象方法;
(3)类的直接父接口声明或者继承了一个抽象方法,并且该类没有声明或者实现该抽象方法。

4、代码展示
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,抽象方法必须在子类中被实现。请看下面的代码:

import static java.lang.System.*;
public final class Demo{
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 {
Teacher t = new Teacher();
t.setName("小明");
t.work();

Driver d = new Driver();
d.setName("小陈");
d.work();
}
}
// 定义一个抽象类
abstract class People{
private String name; // 实例变量

// 共有的 setter 和 getter 方法
public void setName(String name){
this.name = name;
}
public String getName(){
return this.name;
}

// 抽象方法
public abstract void work();
}
class Teacher extends People{
// 必须实现该方法
public void work(){
out.println("我的名字叫" + this.getName() + ",大家好...");
}
}
class Driver extends People{
// 必须实现该方法
public void work(){
out.println("我的名字叫" + this.getName() + ",大家好...");
}
}
/*
运行结果:
我的名字叫小明,大家好...
我的名字叫小陈,大家好...
*/

5、关于抽象类的几点说明
(1)抽象类不能直接使用,必须用子类去实现抽象类,然后使用其子类的实例。然而可以创建一个变量,其类型是一个抽象类,并让它指向具体子类的一个实例,也就是可以使用抽象类来充当形参,实际实现类作为实参,也就是多态的应用
(2)构造函数和静态函数以及final修饰的函数不能使用abstract修饰符。
(3)如果试图创建一个抽象类的实例就会产生编译错误。
(4)如果一个类是非抽象类却包含一个抽象方法,就会产生编译错误。
(5)抽象类中有构造函数。如果抽象类是父类,需要给子类提供实例的初始化。

6、abstract 关键字和哪些关键字不能共存?
final:被final修饰的类不能有子类。而被abstract修饰的类一定是一个父类。
private: 抽象类中的私有的抽象方法,不被子类所知,就无法被复写。而抽象方法出现的就是需要被复写。
static:如果static可以修饰抽象方法,那么连对象都省了,直接类名调用就可以了。可是抽象方法运行没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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