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校招VIP】Java 四种访问权限

08月04日 收藏 0 评论 1 java开发

【校招VIP】Java 四种访问权限

转载声明:文章来源:https://blog.csdn.net/ChineseSoftware/article/details/123177823

一、访问权限控制

指的是本类及本类内部的成员(成员变量、成员方法、内部类)对其他类的可见性,即这些内容是否允许其他类访问。Java 一共有四种访问权限控制,其权限大小为:public > protected > default(包访问权限) > private

1.public:Java 访问限制最宽的修饰符,一般称之为“公共的”。被其修饰的类、属性以及方法不仅可以跨类访问,而且可以跨包访问。

2.protected:介于 public 和 private 之间的一种访问修饰符,一般称之为“保护访问权限”。被其修饰的属性以及方法只能被类本身及其子类访问,即使子类在不同的包中。外包的非子类不可以访问。

3.default:“默认访问权限“或“包访问权限”,即不加任何访问修饰符。只允许在同包访问,外包的所有类都不能访问。接口例外

4.private:Java 访问限制最窄的修饰符,一般称之为“私有的”。被其修饰的属性以及方法只能被该类的对象访问,其子类不能访问,更不允许跨包访问。

注意:

所谓的访问,可以分为两种不同方式:通过对象实例访问;直接访问。

比如说,某父类 protected 的成员,子类可以直接访问。换言之,子类继承了父类除 private 成员外的所有成员,包括 protected 成员。所以与其说是子类访问了父类的 protected 成员

不如说子类访问了自己从父类继承来的 protected 成员。另一方面,如果该子类与父类不在同一个包里,那么通过父类的对象实例是不能访问父类的 protected 成员的。

要区分开 protected 权限、包访问权限,正确使用它们:

①当某个成员能被所有的子类继承,但不能被外包的非子类访问,就是用 protected;

②当某个成员的访问权限只对同包的类开放,包括不能让外包的类继承这个成员,就用包访问权限。

使用访问权限控制的原因:

①禁止用户碰触那些不该碰触的部分;

②类库设计者可以更改类的内部工作的方式,而不用担心对用户产生重大影响。

二、访问权限控制的五种使用场景

1.外部类的访问控制

外部类(外部接口)是相对于内部类(也称为嵌套类)、内部接口而言的。外部类的访问控制只能是这两种:public、default 。

①public 访问权限的外部类,所有类都可以使用此类

public class OuterClass {}

②default 访问权限的外部接口,所有类、接口均可以使用此接口

interface OuterInterface{}

2.类成员的访问控制

类成员分为三类:成员变量、成员方法、成员内部类(内部接口)。类成员的访问控制可以是四种,也就是可以使用所有的访问控制权限。

public class AccessRights {
//可以被所有的类访问
public String publicStr = "public";
//可以被本包的类及所有子类使用
protected String protectedStr = "protected";
//只允许同包访问
String defaultStr = "default";
//只允许同类访问
private String privateStr = "private";
public void publicMethod() {
System.out.println("publicMethod");
}
protected void protectedMethod() {
System.out.println("protectedMethod");
}
//default 访问权限,在本包范围内使用
void method() {
System.out.println("defaultMethod");
}
//private权限的方法,只能在本类使用
private void privateMethod() {
System.out.println("privateMethod");
}
//private权限的内部类,即这是私有的内部类,只能在本类使用
private class privateMethod {
}
}

注意:

此处的类成员是指类的全局成员,并没有包括局部的成员(局部变量、局部内部类,没有局部内部接口)。或者说,局部成员是没有访问权限控制的,因为局部成员只在其所在的作用域内起作用,不可能被其他类访问到。

public void count(){
//局部成员变量
public int amount;//编译无法通过,不能用public修饰
int money;//编译通过
//局部嵌套接口
class customer{//编译通过
}
}

上面的两种场景几乎可以适应所有的情况,但有一些情况比较特殊,还做了些额外访问权限的要求。

3.抽象方法的访问权限

普通方法可以使用四种访问权限,但抽象方法不能用 private 来修饰,即抽象方法不能是私有的。否则,子类就无法继承实现抽象方法。

4.接口成员的访问权限

接口由于其自身特殊性,所有成员的访问权限都规定得死死的。下面是接口成员的访问权限:

变量: public static final

抽象方法: public abstract

静态方法: public static,JDK1.8 后支持

内部类、内部接口 : public static

也因为所有的一切都默认强制规定好了,所以在用的时候,并不一定需要完整写出所有的修饰符,编译器会帮忙完成。也就是,可以少写修饰符,但不能写错修饰符。

public interface Interface_Test {
public int aa = 6; //少写了 static final
int bb = 5; //
//嵌套接口,可以不写public static
interface cc{
}
}

5.构造器的访问权限,可以是以上四种权限中的任意一种:

①采用 public:对于内外包的所有类都是可访问的。

②采用 protected:就是为了能让所有子类继承这个类,但是外包的非子类不能访问这个类。

③采用包访问控制:比较少用,此类对象只能在本包中使用,但是如果此类有static成员,那么该类还是可以在外包使用(也许可以用于该类的外包单例模式)。

注意:外包的类不能继承该类。

④采用 private:一般是不允许直接构造此类的对象,再结合工厂方法(static方法),实现单例模式。注意:所有子类都不能继承它。

注意:构造方法有点特殊。因为子类的构造器初始化时,都要调用父类的构造器,所以一旦父类构造器不能被访问,那么子类的构造器调用失败,意味着子类继承父类失败。

三、子类异常、访问权限与父类的关系

子类的对象可以作为父类的对象(引用时是对父类方法的引用,但是传入的对象是子类的对象,即用子类的对象来对父类进行实例化),但是反过来不行。所以:

1.子类的访问权限一定要比父类大或相等。【子访问权限>父访问权限】

例:

父类A拥有的方法public void setXXX(){}可以被其他任意对象调用。该方法被子类B重写后为void setXXX(){},即默认的访问权限只能被本包及其子类所访问。假设其它包中的对象C调用方法为:get(A a=new B()){a.setXXX();}。而此时传入的对象为B类对象b,此时b将转型为a,但是b中的setXXX()调用权限已经被缩小了这将造成错误。所以子类的方法的访问权限不能小于父类。

以上只是一个例子还有其他出于易维护、易代码结构设计的设计思想原因。

2.子类重写父类的方法时,抛出的异常大小不能比父类的异常大。【子异常<父异常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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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水没过月亮

收益匪浅啊

发表于 2024-04-14 21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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